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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容产业政策环境分析

发布时间:2019-12-03 10:18:45

第一节 美容 行业 标准规范现状

一、医学美容呼唤 行业 标准

1、医学美容呼唤 行业 标准

三天彻底祛斑”、七天美白换肤”、一针丰乳”、开刀不留疤痕”……类似的夸大概念炒作在美容界屡见不鲜,受虚假广告误导而上当的爱美之士不在少数。但监管部门对这种混乱的现象却苦无监管之策。原因就在于生物医学美容 行业 缺乏国家制定的 行业 标准,规范监管工作无从下手。

针对这种现象,为了医学美容产业的健康发展,必须尽快制订相关的 行业 标准。鉴于国际上尚无此类 行业 标准,一旦我国的标准被市场所接受,将对中国医学美容产业的发展起到巨大的推进作用。

2、美容业发展迅猛问题不少

据2002年国家劳动和社会保障部所做的《中国美容就业调查报告》的调查结果表明目前我国已有2000多万人从事美容或相关 行业 ,全国城镇美容业年产值为1680.4亿元,占全国GDP1.8%,占第三产业产值比重5.21%,城镇人口月平均美容消费已达21.33元。

近5年来,美容业新开店面总量增幅高达78%, 市场发展 处于快速增长期。预计未来5年内,中国老百姓的美容消费支出还将翻一番,到2010年,整个 行业 的销售额将达到5000亿元。

但令人担忧的是,随着竞争的日益激烈,诸多问题也开始暴露,一些假冒伪劣产品和缺乏诚信的服务在侵害消费者的利益,恶性竞争、不规范操作已经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生物医学美容 行业 健康成长。

据《中国美容业评估总调查数据——广东卷》的资料显示在2002年里,全省被查处的美容假冒生物医学产品有200多个品牌,700多个品种,在全省内投诉美容产品和服务的个案达2000多起,其中直接危及到消费者生命安全的有80多起。

3、得标准者得天下

生物医学美容业里之所以假冒伪劣发案率较高,主要是因为缺乏一个判别美容化妆品新的主管部门国家医药监管局的支持,也得到了相当部分实力雄厚的美容企业的支持,如果一切顺利的话, 行业 标准有望在一年之后获得通过。

二、中国出台美容美发 行业 新卫生规范

中国国家卫生部与商务部于2007年8月1日公布了《住宿业卫生规范》、《沐浴场所卫生规范》和《美容美发场所卫生规范》,以期加强这三个 行业 的卫生管理,规范经营行为,提高卫生管理水平。

三个规范均由总则、场所卫生要求、卫生操作要求、卫生管理、人员卫生要求等五个部分组成并推荐了相关用品用具清洗消毒方法、卫生管理自查项目等。

规范明确了相关场所对选址、内外环境、布局及设施、公共卫生间、用品消毒、供水、通风、废弃物处置等设施设置的卫生要求;规定了经营者应当制定的操作规程,用品用具采购、储藏与使用卫生要求以及操作人员的操作行为等。

对卫生管理对机构及人员职责、培训、管理制度、环境卫生管理、应急预案、公共卫生事件报告等方面做出了规定,并制定了从业人员的健康管理、卫生知识培训内容和对个人卫生的要求。

随着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中国住宿场所、沐浴场所、美容美发等场所等公共场所数量大幅增加,功能和形式日益拓展,服务内容不断丰富。但也暴露了突出的卫生管理问题:

一是新建、改建、扩建的公共场所在可行性论证阶段或设计阶段和竣工验收前未进行卫生学评价,场所周围存在污染源,场所供水、卫生及消毒设施设计设置不符合卫生要求。二是场所卫生管理制度不健全,从业人员健康检查和卫生知识培训不到位,卫生操作不规范。三是原来的《公共浴室卫生标准》、《理发店、美容店卫生标准》、《旅店业卫生标准》等对场所卫生管理的规定缺乏系统性、难以指导公共场所经营者开展卫生管理工作。

第二节 相关政策法规

一、美容美发业管理暂行办法

2005年1月1日起,商务部出台的《美容美发业管理暂行办法》(简称《办法》)正式实施。据悉,这是我国美容美发 行业 首次施行的 行业 管理暂行办法,包括价格、服务、资质备案以及处罚管理一系列内容。

《办法》明确指出,美容美发经营者在提供服务时应当向消费者说明服务价格,并对在服务过程中销售的美容美发用品明码标价,对所使用的美容美发用品和器械应当向消费者展示,供消费者选择使用。应当向消费者出具消费凭证或者服务单据;美容美发服务所使用和销售的各种洗发、护发、染发、烫发等用品以及相应器械,应当符合国家有关产品质量和安全卫生的规定和标准,不得使用和销售假冒伪劣产品。

1、美发师需持证上岗

《办法》第4条规定,从事美容美发经营活动的经营者,应当具有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固定的经营场所;具有与所经营的服务项目相适应的设施设备;从事美容美发服务的美容师、美发师及其他专业技术人员,应当取得国家有关部门颁发的资格证书,其他从业人员应当经过有关专业组织或机构进行的培训并取得合格证书。

美容美发经营者应当具有明确的服务项目范围,并按照其服务范围提供服务。

美容美发要明码标价《办法》规定,在消费者接受美发美容服务之前,经营者必须向消费者如实说明服务价格,同时对在服务过程中销售的美容美发用品应明码标价。对所使用的美容美发用品和器械应当向消费者展示,供消费者选择使用。

《办法》特别要求,经营者要为消费者“提供真实信息,对消费者提出的有关产品、服务等方面的问题,应当做出真实明确的答复,不得欺骗和误导消费者”。

美容美发服务所使用和销售的各种洗发、护发、染发、烫发和洁肤、护肤、彩妆等用品以及相应器械,应当符合国家有关产品质量和安全卫生的规定和标准,不得使用和销售假冒伪劣产品。

2、须出具消费凭证

美容美发业将推行分等定级标准,实行等级评定制度,促进美容美发 行业 的规范化和专业化;店方必须向消费者出具相应的消费凭证或服务单据。

3、杜绝色情服务

《办法》第8条规定,经营者及从业人员不得从事色情服务等违法活动。

《办法》特别要求,经营者要为消费者“提供真实信息,对消费者提出的有关产品、服务等方面的问题,应当做出真实明确的答复,不得欺骗和误导消费者”。

美容美发服务所使用和销售的各种洗发、护发、染发、烫发和洁肤、护肤、彩妆等用品以及相应器械,应当符合国家有关产品质量和安全卫生的规定和标准,不得使用和销售假冒伪劣产品。

二、美容业国家管理政策法规

为了促进医疗美容事业的健康发展,维护就医者的合法权益,依据《执业医师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和《护士管理办法》,2006年制定本办法。本法共分为两部分:医疗美容服务管理办法和机构设置、登记。

本办法规定卫生部(含国家中医药管理局)主管全国医疗美容服务管理工作。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含中医药行政管理部门,下同)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医疗美容服务监督管理工作。同时,申办美容医疗机构或医疗机构设置医疗美容科室必须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有明确的医疗美容诊疗服务范围

3、符合《医疗机构基本标准(试行)》

4、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医疗美容服务管理办法

2002年2月22日,包括吸脂、隆乳等在内的美容手术今后将不得随意开展,它必须在经过限定的美容医疗机构才可以进行,这是中国卫生部公布的《医疗美容服务管理办法》中规定的。

医疗美容,是指运用手术、药物、医疗器械以及其他具有创伤性或者侵入性的医学技术方法对人的容貌和人体各部位形态进行的修复与再塑。它不同于生活美容利用化妆品等物 理方法进行的修饰,也不同于一般临床以功能恢复为最终目的。

这个管理办法是针对社会上一些不具备资格和条件的机构和人员在经济利益驱动下,纷纷开展医疗美容,个别美容美发店甚至聘请医师到店内做整形外科手术而颁布的。

该规定还明确:医疗美容手术实行主诊医师负责制;未经监护人同意,不得为无行为能力或者限制行为能力人实施医疗美容项目;及尊重患者的隐私权,未经就医者本人或监护人同意,不得向第三方披露就医者病情及病历资料等。

四、初级美容师国家职业标准

我国《初级美容师的国家职业标准》从职业概况、基本要求、工作要求、理论技能比重表等四个方面,对初级美容师这个特定的职业人群进行了定位和标准界定。

在这个标准中,将初级美容师的职业定位于“根据顾客的脸型、皮肤特点和要求,为其清洁、护理、保养皮肤,美化容颜的人员”;对其职业能力特征描述为“有良好的形体感,手指、手臂灵活,动作协调,颜色辨别力强,具有一定的语言表达能力”。对培训方面也明确提出了要求,初级美容师接受全日制职业学校教育的培训期限,可以根据其培养目标和教学计划确定,但晋级培训期限不应少于240个标准学时。而且培训教师必须取得本职业高级以上职业资格证书,有6年以上本职业工作经验,并具有较强的语言表达能力。

凡是从事或准备从事美容职业的有关人员,经本职业初级正规培训,达到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毕(结)业证书,或在本职业连续见习工作2年以上,或在本职业学徒期内的人员,都可以申报初级美容师资格。通过理论知识考试和技能操作考核,皆达60分及以上者为合格(技能操作考核的每一项也必须达该项考核满分的60%以上)。其中理论知识考试时间100分钟,技能操作考核为90分钟。鉴定知识考试在标准教室里进行;技能操作考核在标准实操教室进行。

另一方面,《标准》对初级美容师还提出了10点基本要求:

1、职业道德:包括职业道德基本要求和职业守则,即遵纪守法,敬业爱岗;礼貌待客,热忱服务;认真负责,团结协作;实事求是,诚实公平;努力学习,刻苦钻研。

2、基础知识:包括美容常识,卫生常识即个人卫生、环境卫生、仪器设备卫生以及消毒等。

3、安全用电基础知识。

4、相关生理常识:包括细胞基本组织、头颈部骨骼和肌肉等。

5、皮肤生理知识:包括皮肤的结构、功能、分类、常见皮肤传染病等。

6、美学基本知识:如素描、色彩等。

7、化妆品的基本知识:如化妆品的分类方法、化妆品的基本原料、化妆品的功效等。

8、心理学基本常识:包括功能服务心理学、心理服务心理学。

9、礼仪常识:如行为规范、语言、服饰、服务礼仪等。

10、相关法律法规知识:如岗位责任、卫生法、其他相关法规等。

五、高级美容师国家职业标准

1、职业概况

1)职业定义

根据顾客的头形、脸形、发质和要求,为其设计、修剪、制作发型的人员。

2)职业环境

室内、常温。

3)职业能力特征

有一定的语言能力、计算能力,有一定的空间感、形体感、手指灵活、手眼动作协调、有一定的颜色辨别能力。

4)基本文化程度

初中毕业。

5)培训要求

(1)培训期限

全日制职业学校教育,根据其培训目标和教学计划确定。晋级培训期限:高级不少于280标准学时。

(2)培训教师

培训高级或技师的教师必须具有相关专业讲师以上教师资格或本职业高级技师职业资格证书。

(3)培训场地设备

具备相应教学场地及实际操作设备、用具(不少于10套美发台椅)。

6)鉴定要求

(1)适用对象

从事或准备从事本职业的人员。

(2)申报条件(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取得本职业中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4年以上,经本职业高级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毕(结)业证书。

职得本职业中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7年以上。

职得高级技工学校或经劳动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审核认定的,以高级技能为培养目标的高等职业学校本职业毕业证书。

取得本职业中级职业资格证书的大专经上本专业或相关专业毕业生,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2年以上。

(3)鉴定方式

分为理论知识考试和技能操作考试。理论知识采用笔试方式,技能操作考核采用现场实际操作方式,并分项目进行,由考评小组成员分项打分。两项考试(考核)均采用百分制,皆达到60分以上为合格。

(4)考评员与考生配比

理论知识考试考评员与考生配比为1∶2(每个教室配2名考评员);技能操作考核由5~7名考评员组成考评小组。

(5)鉴定时间

各等级的理论知识考试时间为90分钟,各等级的技能操作考核时间不少于90分钟。

(6)鉴定场所设备

相应的教室及操作设备(不少于10套美发台椅及相应工具、设备)。

2、基本要求

1)职业道德

(1)职业道德基本知识

(2)职业守则

遵纪守法,忠于职守,敬业爱岗。

工作认真负责,自觉履行职责。

文明礼貌,热情待客,全心全意为消费者服务。

努力学习,刻苦钻研,精益求精。

遵守操作规程,爱护仪器设备。

2)基础知识

(1)美发发展简史

(2)服务业务技术管理知识

美发服务接待的程序和方法。

美发岗位责任、服务规范要求及各项规章制度、服务质量标准和技术管理制度。

公共关系基本知识。

(3)美发 行业 卫生知识

店容店貌,室内、外环境卫生知识及室内绿(美)化要求。

个人卫生符合要求,仪表端庄,着装规范。

美发工具、用品消毒知识。

(4)人体生理知识

人体生理知识。

毛发生理知识。

头发的生理现象与常见病。

头发日常保养与护理。

(5)脸形、头形及身材知识

脸形的分类及特征。

头形及身材的分类和特征。

发形结构知识(发式分类、发式基本结构、发型构成要素)。

(6)按摩基本知识

按摩对人体的一般保健作用。

按摩用具、用品的使用方法。

人体主要部位名称及体表标志。

人体产要穴位的名称、准确位置和保健作用。

(7)按摩基本知识

美发工具、用品的种类、性能和用途。

美发电器、仪器设备知识。

美发工具及电器、仪器维护保养基本知识。

(8)美发化学用品知识

洗发液、护发液、固发剂、局油膏等用品的主要种类及其作用。

烫发剂、漂发剂、染发剂的性能和作用。

鉴别美发化学用品质量的常识。

(9)色彩知识

色彩构成的原理。

色彩的功能。

调配色彩的一般规律。

色调的选择。

(10)美发素描基本知识

素描基本要领。

素描线的种类及原理。

素描的表现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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