把握宏观脉络 洞悉行业趋势
GRASP THE MACRO CONTEXT INSIGHT INTO INDUSTRY TRENDS
农药行业竞争分析
第一节 优劣势 分析 及策略 分析
我国是农药生产和使用大国,入世以后面临着市场国际化的形势,知识产权依法保护的要求,人们绿色环保意识的增强等等,这些使我国农药 行业 面临新的挑战。为此,本人结合几年来从事农药管理工作的实践,通过 分析 农药 行业 的现状,初步探索了一些应对策略。
(一)农药 行业 整体小而分散,国际竞争力薄弱
近年来,世界上大型农药化工企业纷纷进行合并重组,改造成跨国企业集团,世界8大农药化工集团年销售额已占全球农药年销售总额的80%以上。目前我国农药定点生产企业有2000多个,年生产能力达万吨以上的只有几家,总产量约占全国的25%,但销售额却不足30亿元,只占全球的7——8%;而且原药少,复配剂多;精品少,大路货多;自主知识产权产品少,仿制产品多。我国农药企业长期处于低水平重复建设状态,产业结构不合理,经济效益差,不具备与发达国家同台竞争的实力。
应对之策:运用市场机制,整合现有企业,优胜劣汰,使农药产业优化升级。
我国农药企业要摒弃陈旧的经营思想和理念,敢于突破传统体制、机制上的障碍,积极调整优化产业结构,依照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要求,打破区域、 行业 、部门界限,通过资产重组、兼并、联合等从而使有限资本得以迅速地积聚与扩张,形成规模与效益,在竞争中培育一、二个年销售额50亿元人民币的大型农药企业集团,达到与外国大公司相抗衡的实力,在激烈地国际市场竞争中抢占与我国农药生产和使用大国地位相适应的市场份额。
(二)产品结构不合理,工艺水平落后
目前,全球常规农药有效成分有500多种,我国大约生产200多种,年产量约占全球产量的25%,其中大多数是高毒杀虫剂农药。目前已列入国家禁(限)用名录的甲胺磷、对硫磷等五种高毒农药年生产能力达17万吨,而同期市场需求量仅为9万吨左右。三大类农药产品中,杀虫剂:除草剂:杀菌剂产量比为70:16:14,其中高毒有机磷农药产量又占杀虫剂的70%,与发达国家较合理的30:50:20比例差距甚大。由此可见我国农药结构产品不合理,这一状况危害着生态环境,威胁人民身体健康。产品结构矛盾还带来企业同质化和恶性压价竞争等问题,加上传统生产工艺水平落后,原料消耗量大,产品产出率低、污染严重,导致经济效益低下。
应对之策:加速产品的结构调整,强化农药执法监管。
当前,人们对农药残留及其造成的环境污染问题日益关注,生产、推广、应用高效、低毒、安全的环保型农药成为时代发展的必然选择。因此广大农药企业要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加快高效、安全、经济农药产品的开发,积极瞄准现代农药发展动态,加快产品结构调整并在5年内逐步淘汰限用的农药。各级农药监管机构要从源头抓起,把好农药生产许可和产品登记两道关口,正确引导企业调整、优化产品结构,大力扶持绿色环保型农药的发展;加强对农药生产、经营和使用等各个环节的执法力度;依法关闭工艺落后的小农药厂;严惩违法生产、经营和使用禁(限)用农药的单位和个人,以适应生态农业和国际市场的要求,实现社会的可持续发展。
(三)科技创新能力亟待提高,自主知识产权产品甚少
农药产业属于技术密集型产业。当前,农药生产技术正在向高科技、自动化和生物技术方向发展,科技成果转化速度很快,知识产权保护步入法制化轨道。开发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产品,可独占市场10年以上,并能获取高额回报。国外大公司非常重视产品研发工作,每年用于新品开发的费用占到销售额的15%——20%,例如艾格福公司(世界第五大农药公司)2000年研发费用达到了6亿美元,同年中国全 行业 的研发费用仅为几千万元人民币。我国农药 行业 由于受基础条件和体制等因素的限制,长期以来一直走以仿制为主的路子,不具备完善的创新体系,几乎没有自己的专利品牌。入世后,我们必须要履行知识产权方面的义务,对外国专利农药给予保护,不得不应对外国农药构筑的“铜墙铁壁”,承担高额的技术转让费用。
应对之策:在仿制中创新,增强自身研发能力。
在技术、人才、资金等都不如别人的情况下,我们必须走以仿制为主,仿创结合的道路。根据科研创新能力滞后,特别是与研发体系相配套的投入基金没有真正建立起来的实际,我们只有充分利用好那些已过知识产权保护期而生命周期远未结束的产品,结合自身生产成本低廉、市场潜力巨大的优势,来发展壮大自己。当然,我国农药企业决不能放松科研创新能力的提高,这是增强企业核心竞争力的根本。在农药 行业 整体效益不断下降的情况下,不掌握核心技术,必将受制于人。因此,我们开展农药项目国际合作,应该主要选择关键技术和重点领域的合作。要把着力点主要放在提高自主创新能力上,要强化全 行业 经济和技术的聚集,协同攻关,争取一、二个产品有所突破。开发属于自己的知识产权产品,从而使我国农药 行业 从以仿为主向仿创结合过渡,最终实现以创为主的目标。
(四)服务方式落后,营销手段单一
与发达国家的差距还体现在服务水平和营销质量上。首先,服务承诺言过其实。企业能提供优质服务的范围远远不及所承诺的内容,绝大多数用户得不到真正的优质服务。其次,服务机制不健全。突出表现在缺少操作性强的规范标准,实效不明显。第三,营销内容单调。大多数企业对营销缺少深入的理解,把精力主要集中在宣传促销上,不能根据我国农业和农村实际,盲目模仿他人的营销方式和服务内容,没有自己的个性特色,难以取得预期的目标和效果。
应对之策:大胆创新,对营销服务进行大手笔的改革。
为此,要做好以下几点:一、提供全程服务。农药企业要由单一售后服务向售前、售中、售后全程拓展,与农民签订技术承包合同,采取技术培训、布点示范、质量实行跟踪等措施,提高农药的使用效果,从而将农药销售由单纯商业行为转变为与为农服务相结合,使农药企业(包括生产商和经销商)与农民形成利益共享、风险共担的共同体。二、建立新型服务体系,力求服务标准化、特色化。企业可以组建专门的服务部门,为客户提供专业性、针对性强的服务和指导,例如,通过现代传媒手段向用户提供产品信息和法律、技术咨询服务;健全疫情、药害快速反应机制等,以全面、便捷、周到的服务连结起生产,销售和使用环节,为农业增效、农民增收提供有效服务。三、建立服务质量监控体系。建立健全服务考核制度,强化对服务人员的考核,奖惩分明,全面提高服务质量和水平。四、打造诚信品牌。加大宣传力度,以直销和加盟连锁等多种形式培育企业文化,培育过硬的营销品牌,以诚信树立起企业的良好形象,提高自身的竞争力。
第二节 我国入世后对农药 行业 的风险 分析
我国加入WTO已势在必然。进入WTO后对我国经济利弊兼具、压力与机遇共存。就我国农药 行业 ,对生产企业压力要大些,对 研究 开发单位则机遇较大;近期弊大于利,长远来讲,则利大于弊。
一、生产企业将受一定冲击
由于近年来,我国农药进口关税率一直在3%左右,进入WTO,国外农药对我国影响并不会太大。况且近年来,国外不少农药公司早已进入我国市场,故也不会有很大变化。同样,就我国农药出口而言,早已大于进口。
但是,对农副产品的进出口贸易来讲,由于我国农药结构不甚合理,甲胺磷、甲基对硫磷等不少国外早已禁用或限制使用的剧毒或高残留农药在我国仍占很高的比例(约占我国剧毒农药产量的50%),并仍在大规模使用。进入WTO后,农副产品的进出口贸易亦会增加,尤其是我国具有特色的农副产品,出口机会更多,但由于国外对禁用农药的残留问题有严格的要求和措施,将严重影响到我国农副产品的出口。同样,这也会延伸到我国由农副产品加工而成的轻纺手工业品及工艺品的出口。
另外,目前我国农药生产企业多达2000家左右,大部分企业工艺技术落后,产品与设备老化,生产规模小,影响了产品的质量。目前,我国农药产品的质量平均低于国外同类产品几个百分点,且杂质较多。另外我国以生产剧毒农药为主和农药品种较单一的厂约占全国农药生产厂的25%——30%。这对于农药管理要求越来越严格的今天,将产生一定的冲击。
再则,我国目前的农药产品多以乳油为主,由于产品对环境造成污染,一些产品在国外已趋淘汰,这也严重影响我国农药的发展。
由此可见,对一些农药产品老(尤其以甲胺磷等剧毒农药为主)、质量料差、剂型落后的企业将会受到较大的冲击,甚至难以立足。
然而,加入WTO对于从事农药 研究 开发的单位及具有 研究 开发能力,或近年来注重于新产品、新剂型开发和引进的企业却带来了良机。
为了摆脱窘况,不少企业正在寻求新的替代农药,并十分迫切,这也为农药 研究 单位提供了机会,不少政策也向开发新农药倾斜。同时,国家也投入了相当资金支持新农药的创制 研究 ,我国南北2个农药创制中心的建立便是一个例证。在“十五”期间,还将进一步扶植新农药开发,并将农药开发费用全部投入新农药的创制,改变了过去主要投入“仿制”农药的局面。与此同时,我国也积极与国外农药大公司加强农药创制 研究 的合作,如上海市农药 研究 所与拜耳公司、沈阳化工 研究 院与罗姆—哈斯公司的合作等。由此可见,进入WTO对从事新农药开发的 研究 单位带来了千载难逢的好时机。
二、近期影响较大,对今后发展甚为有利
在进入WTO的早期,由于我国农药产品结构不合理,企业小、散、乱以及资金匮乏,另外新产品转化也难以跟上,故对我国农药生产企业影响较大。加之竞争加剧,有一部分企业会因此被挤垮遭淘汰。随着我国农药事业的发展,新产品的不断开发,创制新农药的深化,将对今后有很大的促进使用,主要有以下几方面:
(一)提高农药在国际市场中地位,增强市场竞争力
农药生产企业通过改革、合作,将可提高我国在国际市场的竞争力,跻身世界强林,提高我国在世界农业 行业 中的地位。
(二)改变农药产品结构,促进环境保护
通过新产品、新剂型的开发,将加快改变我国农药产品的结构,使多年来一直难以诊治的痼疾得以改观,这也有利于我国农业发展和环境保护。
(三)增加农药技术含金量,提高技术含量
为了参与竞争,应加快我国农药生产工艺水平的提高,增加技术含金量,从而使技术含量低的作坊式加工难以生存,有利于我国农药事业健康发展。
(四)加速“创新”农药开发
通过对新农药创制 研究 开发的加强和投入,将缩短我国农药科研从以“仿制”为主转向以“创制”为主的时间。
(五)提高 研究 开发水平
要了解国外先进技术,并与发达国家及时交流,与国外先进项目合作,可提高我国农药 研究 开发水平。
(六)改变农药产品结构
通过农药品种结构的改变,使我国农药品种从高毒为主转向高效、高选择性、低毒、低残留的方向发展,有利于我国农副产品、轻纺产品和手工业产品的出口。
(七)促进我国农药产品向精细化发展
发展科技队伍,促进科技队伍发展,有利于我国农药技术队伍的变化。由上可见,从长远而言,进入WTO将有利于我国农药 行业 的发展。
三、韩国农药 行业 的发展可供借鉴
韩国农药 行业 在1987年引入化合物专利,之后又实施知识产权保护法,致使以合成工艺生产仿制品种的农药产业受到了很大冲击。1995年韩国进入WTO,当时对韩国农业构成很大威胁,但也为韩国农药 行业 带来了机遇。
为了适应变化及减少影响,韩国自90年代初开始进行了农药创制,几年来已开发了17个品种,占世界新农药结构品种的9%,其中已有3个品种产业化,成为新农药开发的强国。耕地面积相当有限的韩国,农药年销售额近8亿美元,为亚洲第三位。且其使用的多为高效、高选择性、低毒、低磷的农药产品,成为新农药技术及新农药产品的出口国。
韩国农药事业的发展,在引进高新技术及新颖农药的同时,与加大自己开发新农药的力度有很大的关系。对此,值得我国农药 行业 借鉴。
四、对农药 行业 发展的建议
(一)对农药 行业 发展的建议
为改变我国农药 行业 面貌,使我国农药 行业 与国际接轨,必须加大创制农药的开发力度。目前我国已建立了国家南北2个农药创制中心,并且亦有不少单位从事新农药的创制 研究 工作,对此应进一步给以投入与支持,并继续以政策倾斜。
(二)深化农药生产企业的改组改造
为提高国际竞争能力,要尽快改变我国农药企业小、乱、差的面貌,尽量进行体制上的改变,组成各具功能真正的企业集团或利用各企业的优势组建联合体,而绝非凑合而成的集团。
(三)形成原药生产为主和剂型加工为主的生产体制
可借鉴国外先进农药生产企业的特点,以省、市地区为单位,将农药生产企业集中化,减少到外铺点设摊以达到规模效益。同时,将一部分企业以剂型加工为主,并提高剂型加工及配方的能力,做到各行其能。
(四)根据我国农副产品生产特点,开发专用性农药
我国农副产品结构多样,不少产品是我国特产,有很好的出口前景。开发特殊农副产品的专用农药(包括混剂),也是我国农药 研究 和生产单位的一个方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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